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飞鸿佳作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0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293民初1583号 |
案号 |
(2020)辽0293执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飞鸿佳作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支行贷款本金9 109 100.32元及其利息、罚息、复利(截止2018年5月8日的逾期利息合计1 470 246.34元;自2018年5月9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9 109 100.32元为基数,按《最高额信贷合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大连景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朱艳昌、刘桂彬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支行对被告大连景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的保证金1 000 000元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园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 276元,减半收取42 638元,由被告大连飞鸿佳作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景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朱艳昌、刘桂彬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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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11588090931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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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南山街道办事处岭前街7号别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