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922********83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4民初16447号
案号
(2020)沪0114执7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射洪圣鹿尚品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账款管理费计89,948.16元; 二、被告射洪圣鹿尚品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违约金44,000元; 三、被告邓兵应对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确定的被告射洪圣鹿尚品商贸有限公司之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1-05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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