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能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QK5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22民初8859号 |
案号 |
(2020)豫0122执4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能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文星劳务费六十二万八千三百七十二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刘文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 083.72元,减半收取5041.86元,由被告河南能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能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45URQK5H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61号设计产业园B座14层14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