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章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622********5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7民初11177号
案号
(2020)粤0307执4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返还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大皇公商业中心第四栋一层商铺;2.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10月1日之后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每月20640元的标准计至返还房屋之日止);3.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10月1日之后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月860元的标准计至返还房屋之日止);4.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的水电费9204.74元;5.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案件受理费2634元(追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4-06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