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迁安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83民初683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16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迁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迁安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迁安市燕山矿山机械配件厂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迁安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迁安市奥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迁安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迁安市耀阳工贸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万元及利息(以19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四、驳回三原告迁安市燕山矿山机械配件厂、迁安市奥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耀阳工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284元,由被告迁安市方正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文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3777717676R |
登记机关 |
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迁安市上庄乡丁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