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京山丰硕园农业蔬菜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40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821民初1152号 |
案号 |
(2020)鄂0821执5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京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京山丰硕园农业蔬菜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京山市财政局借款本金20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本金2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京山丰硕园农业蔬菜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京山市财政局支付律师费2万元。三、王德红、邓永金对本判决主文第一、第二项所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德红、邓永金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京山丰硕园农业蔬菜服务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080元,由京山丰硕园农业蔬菜服务有限公司、王德红、邓永金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京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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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德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821074088260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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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京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途村东菀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