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怡合置业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952****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80民初3610号 | 
| 案号 | (2020)川0180执2492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四川怡合置业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以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违约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严晓芳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违约金共计16,248.05元,四川怡合置业有限公司简阳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前述责任的,由四川怡合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责任;二、驳回严晓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8元,减半收取计304元,由严晓芳负担152元,四川怡合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5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 省份 | 四川 |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唐中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2081073952424Y | 
| 登记机关 | 简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 注册地址 | 简阳市简城镇建设西路(京龙阳峰嘉苑1单元8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