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柯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3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1024民初1715号
案号
(2020)浙1024执23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仙居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柯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代偿款25161.23元,并从2016年10月27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违约金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柯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保险费1326.9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27元,减半收取413.5元,由被告柯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1-17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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