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5********42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24民初6594号
案号
(2020)川0117执26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郫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强制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理赔款98137.23元保费10343.0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8480.25元为基数,从2016年10月31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0年7月23日为98427.75元,实际应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已垫交的案件受理费3966元、公告费600元,共计4566元;以上一、二项暂合计为211474元;三、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27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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