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1********9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民初1026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18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陶涛、彭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立生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1003.19元,并赔偿原告四川立生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从2015年5月5日起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以31003.19元借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息);二、驳回原告四川立生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四川路捷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四川立生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661元,由被告陶涛、彭勃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