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福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6********086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583刑初37号
案号
(2020)鄂0583执7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枝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罚金:刘钏5000元,黄福院4000元,罗锦辉3000元;2、退赔:责令刘钏、黄福院、罗锦辉向被害人李华强共同退出赃款48550元,其中,罗锦辉在29600元内承担责任;责令被告人黄福院向被害人杨廷波退出赃款1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枝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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