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福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6********0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583刑初37号 |
案号 |
(2020)鄂0583执7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枝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罚金:刘钏5000元,黄福院4000元,罗锦辉3000元;2、退赔:责令刘钏、黄福院、罗锦辉向被害人李华强共同退出赃款48550元,其中,罗锦辉在29600元内承担责任;责令被告人黄福院向被害人杨廷波退出赃款1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枝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