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阿永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29********0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928民初12号
案号
(2020)云2928执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阿永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偿还原告大理永平汇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12615.80元。二、被告阿永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原告大理永平汇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312615.8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4月23日起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三、被告阿永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赔偿原告大理永平汇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保险费4272元。案件受理费14412.00元,由原告汇丰公司承担9480元,由被告阿永兵负担493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原告汇丰公司已缴纳,由被告阿永兵返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