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一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26********11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8民初3427号
案号
(2020)渝0118执46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18民初3427号二、由被告重庆吃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五日内支付原告曹宇 2019 年 6-7 月的营业款 9602.52 元;三、由被告重庆吃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五日内退还原告曹宇定位费 30 000 元、保证金 20 000 元;四、由被告唐一玄对被告重庆吃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曹宇上述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曹宇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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