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1********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02民初6501号
案号
(2020)赣0702执24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龚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古凌借款800000元、利息82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并支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8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二、由被告龚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古凌借款15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12月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16元,由被告龚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26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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