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01********1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106民初4734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29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伟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截止2018年7月31日借款本金99670.59元及利息47493.06元,并支付从2018年8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0.73%加收50%计算);二、被告丁伟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律师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43元由被告丁伟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