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凤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26********14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26民初1593号 |
案号 |
(2020)吉2426执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凤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返还原告张淑芹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2019年7月23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为止,以未返还的本金为基数,参照张淑芹2020年10月13日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刘凤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