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881********3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0881民初4150号
案号
(2020)吉0881执17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洮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判决生效后,被告王峰立即返还原告赵良收购花生米货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2150.00元,财产保全费1520.00元,均由被告王峰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洮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11-08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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