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淑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26********47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26民初1018号 |
案号 |
(2020)吉2426执7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莉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向原告吉林安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支行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2517.16元(暂计算至2020年6月3日),自2020年6月4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赵录海、王淑英对被告刘莉莉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莉莉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以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0元,由被告刘莉莉、赵录海、王淑英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