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01********64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111民初2778号
案号
(2018)浙0111执5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富阳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案款131963.54元,一、被告杭州富阳伊宝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富阳航宇印刷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130 000元及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的利息损失(按本金130 000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暂计至2017年4月5日为1 963.54元);二、被告段军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2939元,执行费187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8-01-23
发布时间
2018-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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