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尤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6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寿民初字第2397号
案号
(2015)寿法执字第040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付乐亮返还原告李风华借款499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被告山东曹县牡丹家纺有限公司、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尤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曹县艾尼乐太阳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付乐亮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77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1776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5-10-15
发布时间
2016-09-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曹县迎宾大道南侧(新东环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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