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尤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6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寿民初字第2397号 |
案号 |
(2015)寿法执字第040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付乐亮返还原告李风华借款4997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被告山东曹县牡丹家纺有限公司、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尤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曹县艾尼乐太阳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付乐亮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77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1776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10-15 |
发布时间 |
2016-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曹县迎宾大道南侧(新东环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