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2********51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0154民初6167号
案号
(2020)渝0154执27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渝0154民初6167号判决如下:由被告田静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开州区城南正理自来水厂借款180000元及其利息(从2017年8月12日起,以18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至还清本金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50元,由被告田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08-28
发布时间
2020-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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