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4********1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02民初2146号 |
案号 |
(2020)鲁0302执2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宁支付山东德银五金交电有限公司货款41 242.41元;二、张宁赔偿山东德银五金交电有限公司以货款 41 242.41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实际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经济损失;第一、二项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山东德银五金交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2元,由张宁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