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403********4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403民初1882号
案号
(2020)辽0403执9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泽、孙慧于2020年8月30日返还原告杜季芬投资入股款94000元;二、被告沈泽、孙慧于2020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6%向原告杜季芬支付投资入股款94000元的利息,如2020年8月30日前被告沈泽、孙慧未偿还原告杜季芬本息,在原本息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执行。案件受理费1075元(原告杜季芬预付,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沈泽、孙慧负担,此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杜季芬。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