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申晓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722********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06民特669号
案号
(2020)晋0106执4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晓东需偿还史海波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16万元;二、借款本金5万元的偿还方式:申晓东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史海波借款本金2.5万元,剩余借款本金2.5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三、借款利息16万元的支付方式:申晓东于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史海波利息4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史海波利息4万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史海波利息4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史海波剩余利息4万元;四、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史海波与申晓东于2019年8月9日经山西源晋律师事务所主持调解达成的上述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1-10
发布时间
2020-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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