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7********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3321民初204号
案号
(2020)云3321执4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乔冉冉、陆鹏欠原告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9817元,借款利息、罚息和复利计20641.17元(2018年6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两项合计120458.17元,自愿于2020年3月30日前偿还20000元;2020年6月1日前还清尚欠的100458.17元,并承担自2020年 1月21日起至实际偿还完毕止的借款利息、罚息和复利(借款利息、罚息和复利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利随本清。上述款项由被告乔冉冉、陆鹏直接偿还给原告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若被告逾期偿还任何一笔款项,则原告有权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所有未偿还款项。二、其余无争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