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恩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22********07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25民初1013号
案号
(2020)云2925执6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赵世良、施恩训共同返还原告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40000元及支付截止2019年11月21日的利息43570.14元,本息暂计283570.14元,并承担借款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十一点七四五计算的相应逾期利息、复利(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二、由被告赵世良、施恩训支付给原告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7000元(限期同上)。案例受理费2808元,由被告赵世良、施恩训负担(限期同上)。(注:案例受理费2808元未交已退请先予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渡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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