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鑫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88********4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14991号 |
案号 |
(2020)渝0113执4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鑫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润霞借款本金93000元;二、被告杨鑫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润霞借款逾期利息(以93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三、被告杨鑫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润霞律师费5000元;四、驳回原告张润霞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