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富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104********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103民初2661号
案号
(2020)甘0103执9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蒲富文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高彩雄支付租赁费165000元。案件受理费18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蒲富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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