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1********42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12民初3096号
案号
(2020)赣0112执14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小强、被告万云同意归还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付款人民币56373.23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共计67000元;该款于2019年10月20日前归还30000元,2019年11月20日前归还剩余的37000元。二、如果被告违约、原告有权按照自代偿之日的第二日起至付清款日止,以世纪代偿金额56373.23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诉讼费1612元减半收取806元由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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