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荣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4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21民初4290号 |
案号 |
(2020)赣0121执2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荣华同意在2020年1月18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董应得支付120000元;二、原告董应得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2800元,减半收取1400元,若被告王荣华如期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则原告董应得同意承担,否则由被告王荣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