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桂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7********1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322民特415号
案号
(2020)新4322执2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富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穆贵仁对欠申请人丁桂林本金15000元、罚息500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并承诺分两期偿还: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尾款于2020年2月1日前清偿完毕;二、若申请人丁桂林未按期限或付款金额足额支付,则申请人穆贵仁可就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若申请人丁桂林未履行以上支付欠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富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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