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桂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7********1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322民特415号 |
案号 |
(2020)新4322执2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穆贵仁对欠申请人丁桂林本金15000元、罚息5000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并承诺分两期偿还: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尾款于2020年2月1日前清偿完毕;二、若申请人丁桂林未按期限或付款金额足额支付,则申请人穆贵仁可就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若申请人丁桂林未履行以上支付欠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