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疆天合鸿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540********A98F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4003民初1352号
案号
(2019)新4003执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奎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应战须返还原告朱志兰借款200 000元,支付利息21 00元,本息合计221 00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即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110 000元,余款111 000元于2019年1月20日之前支付完毕; 二、被告新疆天合鸿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 30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应战负担,于2019年1月20日之前与第二笔款项一并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05-31
发布时间
2019-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新4003执405号
立案日期
2019-05-31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2330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金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3MA77HUA98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万科里-喀什东路26幢1单元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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