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冉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7********06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52民初5654号 |
案号 |
(2020)渝0152执2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渝0152民初5654号:被告冉波、袁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潼南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41441.85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截止2019年7月31日的利息为6525.59元;从2019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141441.8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20%再上浮50%计算;从2019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复利以6525.59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20%再上浮50%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