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普宗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2********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21民初425号 |
案号 |
(2020)云0821执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普宗云于2020年8月8日前将存于宁洱县同心镇那勐勐村、同心村那苏河社农户家中的租赁物(钢管499.5米、扣件400套)归还原告宁洱永钢彩钢瓦经营部,并一次性支付原告宁洱永钢彩钢瓦经营部租赁费4800元。案件受理费85元,由被告普宗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