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1********5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21民初1103号
案号
(2020)赣0121执23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万强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江西省星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服务费计人民币32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removed]slc(98761,0)?)》第二百五十三条 (?[removed]slc(98761,229)?)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万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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