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廊坊紫光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22民初489号 |
案号 |
(2020)冀0922执8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廊坊紫光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敬志星货款5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2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廊坊紫光化工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25738715256J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大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大城县娘娘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