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宏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450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4民初13197号
案号
(2020)沪0114执68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鼎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金社借款本金900,000元; 二、被告上海鼎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杨金社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9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上海鼎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被告上海鼎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上海宏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李伟明对被告上海鼎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李伟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鼎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彭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45008293
登记机关
上海市工商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599号1幢10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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