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边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203********2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1995)乌勃法经初字第168号 |
案号 |
(2020)内0302执恢2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告刘和平、边海给付拖欠原告内蒙古苑实业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的饮料款48537.6元;2、由被告刘和平、边海赔偿原告内蒙古苑实业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的损失2000元;3、由原告内蒙古苑实业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返还取得第三人高占军的不当利益16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