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15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503民初3118号
案号
(2017)闽0503执3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案货款金额按照779417元计,还款方案如下: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应自2017年8月起每月1日前偿还30000元,直至所有货款还清为止。上述款项付清,双方之间关于本案的纠纷就此了结;二、若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所有款项到期,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有权按货款779417元及违约金77941.7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除调解后支付的款项);三、蔡东升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594元,减半收取计5797元,由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7-09-14
发布时间
2017-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蔡东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16115289395
登记机关
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石狮市二号工业区恒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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