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1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503民初3118号 |
案号 |
(2017)闽0503执3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案货款金额按照779417元计,还款方案如下: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应自2017年8月起每月1日前偿还30000元,直至所有货款还清为止。上述款项付清,双方之间关于本案的纠纷就此了结;二、若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所有款项到期,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有权按货款779417元及违约金77941.7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除调解后支付的款项);三、蔡东升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594元,减半收取计5797元,由福建野豹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7-09-14 |
发布时间 |
2017-10-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东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16115289395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石狮市二号工业区恒兴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