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湖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120********26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421民初706号
案号
(2020)川1421执29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仁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被申请人支付劳动费:71940元,受理费:1598元,合计:73538元,2、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款项付清为止。3、请求法院依法查封、冻结、划拨被申请人的存款。4、请求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5、请求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釆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6、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仁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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