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2********1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2822民初2690号
案号
(2020)鄂2822执11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始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颜彬、颜晓旭偿还原告谭艾平借款10万元,并自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时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定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结算利息18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及利息,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及利息; 二、被告颜彬、颜晓旭给付原告谭艾平2019年2月1日前的利息6000元,定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给付; 三、原告谭艾平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2450元减半收取计1225元由被告颜彬、颜晓旭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始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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