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祖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7********0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2827刑初158号
案号
(2020)鄂2827执12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祖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强迫卖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抓获之日)起至2037年1月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田庆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强迫卖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1-09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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