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祖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7********0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7刑初158号 |
案号 |
(2020)鄂2827执1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祖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强迫卖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抓获之日)起至2037年1月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田庆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强迫卖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