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2********82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328民初822号 |
案号 |
(2020)云2328执9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李燕琼、郭亮共同偿还原告米永江的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方式为: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19年8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19年10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二、原告米永江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李燕琼、郭亮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李燕琼、郭亮承担(限于2019年6月5日前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