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4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21民初1253号 |
案号 |
(2020)鲁0321执恢3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长城建设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巩向玉借款410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付清。二、被告山东长城建设有限公司以41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支付原告巩向玉自2011年11月23日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 656元,由被告山东长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016411264XD |
登记机关 |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张店西五路北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