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6********15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204民初1655号 |
案号 |
(2020)桂0204执26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柳州市天赐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15091899.96元和利息(利息以15091899.96元为基数,按中国银行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四倍,从2017年9月30日计算至本案欠款全部清偿完毕时止)。二、被告杨海燕、吴洪赐、贝维森、谢丹眉、杨武、谢秀姬、梁欢言、韦柳媛、杨晋连、谢映红、罗淇允、柳州市航润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鸿瑞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柳州市天赐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150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海燕、吴洪赐、贝维森、谢丹眉、杨武、谢秀姬、梁欢言、韦柳媛、杨晋连、谢映红、罗淇允、柳州市航润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鸿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