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季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7********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5民初763号 |
案号 |
(2020)鄂1125执1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邵季平向原告陈险庚立据借款本金5.4万元,于2020年9月1日前向原告付清;二、如果被告邵季平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自2018年3月18日起按月利率20‰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至被告履行完义务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