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艾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283********0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29185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93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潘胡所给付原告北京众跃中空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72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以公告费发票为准),由被告潘胡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保全费1380元,由被告潘胡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3740元,由被告潘胡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