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3********31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22604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68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林红偿还原告王金海借款本金6.7万元及逾期利息(以6.7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王金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5元,由被告林红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公告费发票为准),由被告林红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