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6********2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11263号 |
案号 |
(2020)沪0118执8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市青浦凯阳进修学校、被告冯斌应共同退还原告黄雪莲服务费人民币3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具体支付方式为被告上海市青浦凯阳进修学校、被告冯斌应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退还服务费1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050元,应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退还服务费1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966.67元,应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退还服务费1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500元; 二、如果被告上海市青浦凯阳进修学校、被告冯斌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则两被告应立即退还原告黄雪莲剩余服务费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未支付服务费金额为基数,按照24%的年利率,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退还之日止); 三、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合计4,920元(原告黄雪莲已预缴),由被告上海市青浦凯阳进修学校、被告冯斌共同负担,此款两被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黄雪莲。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