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荣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6********0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06刑初261号
案号
(2020)晋0106执40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莫仁大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 25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到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二、被告人樊荣夜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到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三、被告人何正栋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到期不缴纳,强制缴纳。)四、扣押在案的银行卡、sim卡及冒用他人的身份证,由原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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